相关文章
德阳市组织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
德阳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
德阳市禽畜食品及投入品专项整…
德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
德阳市开展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及…
德阳充实食品安全成员单位 强…
德阳市开展对猪肉及制品专项检…
更多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食品综合监管 >> 文章正文
德阳市出台《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办法》不合格食品将被召回和退市         
德阳市出台《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办法》不合格食品将被召回和退市
更新时间:2007-9-13

829,德阳市政府六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办法(试行)》,对不合格食品将严格实行召回、退市制度,确保市民放心消费。

今后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工商将发布退市通知,并在3小时内采取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登记封存、查封、扣留等市场控制与强制退市措施,并依法组织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位置设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告示的时间不少于3天,召回和销毁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与退市的不合格食品属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交该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继续销售。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所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不主动停止销售,隐瞒不报继续销售的,或者在被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隐匿销毁凭证台账资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经营者档案。

同时,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德阳质监局本着“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际情况,参照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基本条件》,编制了全省第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地方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辅料管理、加工场所、设备、卫生管理、包装贮运提出了安全卫生基本条件,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为更好的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您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 Deyang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德阳市西湖街159号  邮编:618000  电话:0838-2515761
    技术支持: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蜀ICP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