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德阳市绵竹局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特别规定》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近四个月的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将《特别规定》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目前,该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成员已分为两个检查组,开始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检查。按照《特别规定》关于“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检查组首先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指出整改方法并限期整改,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检查组还结合检查情况向企业进一步宣传《特别规定》,促使其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07年12月全面结束,力争通过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使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药品生产、经营,自觉改善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保证药品质量,维护公众用药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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