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根据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为更好地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德阳工作站,会同德阳市卫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历时十余天,对辖区内所属县(市、区)局和20家市、县、乡镇级医疗机构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认真听取各县(市、区)和各级医疗机构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各级医疗机构是否设立专兼职监测人员,宣传培训计划制定和落实,采取的主要措施,ADR的收集与报告,报表填写的真实和规范等,随机抽查了医疗机构的部分病历档案材料。并针对各县(市、区)、各级医疗机构的具体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对落实较好单位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推广,强调在注重报告数量的同时注重报告质量;对落实较差的单位,进一步宣讲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法律及报告监测规定,强调对促进合理用药、实现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要求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机构人员,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和机制,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全面实施。
通过此次联合督查行动,宣传了有关规定,增强了医、药及监测人员的认识程度和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报告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有所提升,有效地督促了辖区各单位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同时也掌握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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