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境外医疗队自携医疗器械管理
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德食药监发〔2008〕68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境外医疗队自携医疗器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川食药监械〔2008〕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境外医疗队自携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并依法监管,并将情况报我局市场科。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境外医疗队自携医疗器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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