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5月12日,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我市震感强烈,受灾严重,特别是什邡市、绵竹市人员伤亡众多,损失惨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供应,保障抗震救灾、伤员救治工作顺利开展是各级食品药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四川省整规办关于在抗震救灾期间维护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食药监稽〔2008〕6号)、省五厅(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控制药品医用器材价格的通知》(川爱卫发〔2008〕8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抗震救灾期间对部分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精神,现就切实维护我市抗震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调配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扎实有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伤员救治所需药械及时到位,避免人为因素给灾区人民造成更大损失。
二、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抗震救灾的同时,全面开展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加强与物价、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特别是随着抗震救灾和卫生防疫工作深入开展,口罩、消毒液、预防感冒和肠道感染药品供求失衡,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不法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什邡、绵竹、旌阳、广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救灾和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管理、调配,科学储存、保管,确保质量安全,合理调配,及时发放。
四、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生产经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地震带来的次灾害和衍生灾害的发生。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抗震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在确保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缓解药品供需不平衡的现状,努力维护价格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个体)要诚实守信,不经营过期变质药品,不经营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抗震救灾△ 监管 紧急通知
抄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阳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应急办、市整规办。
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30份)